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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1年河南省诈骗罪大数据分析报告
来源: | 作者:123 | 发布时间: 2021-07-27 | 2371 次浏览 | 分享到:

罪名分析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河南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河南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二)量刑标准
1.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 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 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1

报告数据来源

1.案例时间:2012年1月1日-2021年4月9日
2.案例来源:聚法案例库
3.限定法院:河南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法院







2

检索过程及结果

通过检索关键词“诈骗罪”,添加“侵犯财产罪”“河南省”选定时间为2012-2021年4月,初步检索出43836个案例(各个案例库数据有部分出入,可能与实际的文书数量不完全一致),然后再剔除裁定书、执行书、通知书及其他文书类型,统计有效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一共27356件,以下数据是对27356件案件逐一分析,作出的大数据分析报告。






3

报告制作目的与意义

依据河南省范围内近10年的普通诈骗罪案例,由专业化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利用大数据分析的思维论断,准确、快速找到最佳辩护方向,以实现有效辩护的目的。






4

河南省内近10年诈骗案件数量以及趋势


 

(1)

由图可知,从2012-2020年4月,河南省诈骗案件一共27356件,其中至2021年4月诈骗罪431件占(1.99%),2020年4392件占(17.99%),2019年4135件占(16.98%),2018年3715件占(14.18%),2017年3445件占(10.84%),2016年2251件占(9.17%),2015年2108件占(8.09%),2014年2029件(6.95%),2013年1137件(3.09%),2012年1076件(2.79%)。上述数据表明,从2012-2021年4月年河南省内的诈骗案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随着河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趋势一直保持下去,这对我们深入研究诈骗罪具有很大意义。







5

河南省内诈骗案件各市区的分布情况


 

(2)


由上图可知,郑州市中院审理的诈骗案件数量最多,共2785件,占河南省诈骗案件总数的6.34%,三门峡中院审理的诈骗案件最少,共573件,占河南省诈骗案件总数的1.49%,其他各市依次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1768件,占比6.46%;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1200件,占比4.38%;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19件,占比4.37%;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978件,占比3.57%;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904件,占比3.30%;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91件,占比3.2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871件,占比3.18%;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07件,占比2.58%;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650件,占比2.37%;周口市中院626件,占比2.28%
 





6

诈骗案件审理层级分布


 

(3)


上图可知,河南省内诈骗罪案件审理层级分布情况为:基层法院26376件,占总数的96.41%,中级人民法院977件,占总数的3.57%,高院3件,占总数的0.01%,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河南省内的诈骗案件主要以基层法院审理为主,其次是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由高院审理的案件基本都是在社会或者全国影响比较大的案件,这样的案件发案率很低,这也导致高院审理的案件低。






7

案件审级分布情况


 

(4)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从2012-2021年4月共审理一审普通诈骗案件26493件,占河南诈骗案总数的98%。二审案件有813件,占河南省诈骗案件的2.32%,再审案件有34件,占河南省诈骗案件总数0.18%,执行案件一件.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河南省内的诈骗案件的上诉率为0.3%,说明上诉率并不高。造成诈骗罪的上诉率不太高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首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清楚,数额明确,只要符合罪行相适应的原则,裁判结果基本都是得当的。其次是,诈骗罪属于常见的犯罪类型,办案机关都有一整套完整的流程,收集的证据基本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基于此原因,大部分人都放弃了自己的诉权,这才使得上诉率不太高的主要原因。






8

河南省诈骗案件判决的文书类型

 


(5)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诈骗案件的文书类型都是普通案件,没有典型案例,说明河南省的诈骗案件都是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能列为典型的案例比较少。






9

实施的行为方式

 



 

(6)


河南省实施普通诈骗案件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案件有17323件,占比63.32%;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的案件有123件,占比0.04%;虚假身份骗取社会保险的案件有154件,占比0.05%;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791件,占比0.28%;虚假身份入网诈骗电信资费17件,0.06%骗取增值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275件,占比1%;伪造学生证4件,多次实施诈骗911件,占比3.3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16件。河南省实施的诈骗罪主要还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主要诈骗手段,其他行为方式占比较少。






10

案情的量刑情节


 

 (7)


从上图中可知,诈骗案件退赔退赃的只有6189件,占河南省诈骗案件总数的9%,不退赔退赃的占到91%。由此可以看出,诈骗罪的行为人大多不愿退还赃款赃物。



 

(8)


 

(9)


 

(10)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中,罪犯有悔罪表现有3757件,占比17%,无悔罪表现有17930件,占比83%。


(11)


认罪认罚制度在所有的量刑中,是被运用最多的辩护意见,共有4715件,占比18%。相对于无认罪、认罚案件,有认罪、认罚的占比很低,但比较其他量刑情节,认罪、认罚是被刑事辩护律师运用最多的,只要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书,辩护律师都会提出,辩护律师也要防范司法机关有滥用认罪认罚的风险。



 


(12)

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量刑建议中,被害人过错的案件有131件,占比3%;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有4664件,占比97%。犯罪之后罪犯一般都会争取被害人谅解,争取到最大的从宽处罚。


 

(13)


在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特殊量刑情节中,对不特定多数人诈骗的有235件,占比39.9%;诈骗抢险救灾特定款物的有46件,占比7.26%;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的4件,占比0.63%;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30件,占比5.05%;为分赃或者分赃较少的75件,占比11.83%;诈骗弱势群体的200件,占比32.02%;诈骗近亲属的13件,占比2.03%;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7件,占比1.26%。



 

(14)

由上述图可知,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认定主犯有6435件,占比65%,认定从犯的有3481件,占比35%,认定胁从犯的有33件,占比0.1%。



 (15)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诈骗案件既遂的有20222件,占比73.3%。未遂案件7026件,占比25.68%,中止案件108件,占比0.3%,总体来说,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既遂率很高,未遂率相对低,中止案件几乎没有,这也说明了行为人只要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基本就会持续完成犯罪行为,直至既遂。







11

犯罪形态分析


 


(16)


在审理普通诈骗罪中,法院定罪量刑适用的实体法法条最多的五条分别是:第一名,刑法(2011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被引用5932次;第二名,刑法(2015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被引用5292次;第三名,刑法(2015)第五十二条,被引用2625次;第四名,刑法(2015)第六十七条,被引用2568次;第五名,刑法(2011)第五十二条,被引用2444条。






12

法条引用分析


 

(17)


在审理普通诈骗案件中,法院定罪量刑适用的程序法法法条最多的五条分别是:第一名,刑事诉讼法(2018)第十五条,被引用1733次;第二名,刑事诉讼法(2018)第二百零一条,被引用1136次;第三名,刑事诉讼法(2018)第二百二十五条,被引用406次;第四名,刑事诉讼法(2018)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引用275次;第五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被引用90次。



 

(18)



由上图裁判结果数据可知,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案件有21331件,占比94.48%;判处拘役的案件1143件,占比5.06%;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83件,占比0.37%;无罪的案件11件,占比0.05%,无期徒刑的案件8件,占比0.04%。普通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性犯罪,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是以犯罪金额决定刑期,通常情况下起刑以有期徒刑为主,这也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表现。







13

裁判结果


 

(19)


在河南省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21331件,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9914件,占比47%;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9484件,占比44%;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33件,占比9%。






14

有期徒刑刑期分析


 

(20)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适用缓刑案件有4716件,占比18%;无缓刑案件有21231件,占比82%。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属于轻罪,如果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也可以适用缓刑。







15

缓刑适用分析


 

(21)







16

附加刑适用分析


 

(22)

由上图可知,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对并处罚金适用率为43%,对没收个人财产的适用率为100%。没收个人财产相对于罚金,是非常重的一种财产刑,故在适用时非常谨慎,需要老驴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23)


从上图可知,刑辩律师提出行为人是初犯、无前科的辩护有4193件,占比99.71%;提出行为人是未成年的辩护有4件,占比0.10%;提出行为人是精神病的辩护有8件,占比0.19%。刑事辩护律师在为普通诈骗案件做辩护时,一般都会考虑罪犯有没有法定或者酌定的从宽处罚的情节,

 





17

辩护要点


 

(24)


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律师辩护要点中无主观故意的辩护案件有408件,占比22%;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案件有1438件,占比78%。



 

(25)



河南省普通诈骗案件刑事律师的辩护要点,在客观方面数据分析为:金额计算有误的案件1546件,占比63%;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案件116件,占比5%;没有危害结果的案件151件,占比6%;为合法行为的案件651件,占比26%;鉴定价格过高8件,占比0.1%.



总结


在这个物欲横飞的世界,人们对于金钱的追求似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一些人为了满足自我享受,不惜触犯法律,使出浑身解数,骗取他人财物,这些不法分子所使用的诈骗手段伴随着科技进步和民众思维的改变,其行为方式也在变化,使人难以辨认。制作这份大数据报告的目的,最重要的一方面是站在研究的角度,从诈骗罪的整体构罪、行为方式、判决情况、量刑、辩护要点等入手作分析报告,为刑事辩护律师寻找更好的辩护策略,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