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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素案件汇报研讨会暨《刑法修正案(十一)》与司法解释的冲突问题探讨
来源: | 作者:123 | 发布时间: 2021-07-15 | 184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年6月19日上午,见素律所召开周例会,会议主题为“案件汇报研讨暨《刑法修正案(十一)》与司法解释的冲突问题探讨”。本次会议由李峰主任主持,见素全体合伙人、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李主任宣布我所正式成立品牌宣传部,并引进媒体摄影专业人才张栋慧,配合我所行政总监高昇完善和加强品宣工作。张栋慧在作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后,阐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并表示接下来会通过抖音、头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渠道,全面打通宣传渠道,大力加强“见素刑辩”的品牌塑造和推广。见素全体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张栋慧加入见素大家庭,并愿意全力配合品宣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而后,会议进入案件汇报与研讨环节。各执业律师与实习律师分别依次就自己承办和协办案件的进展、难点、成果等进行汇报。对于疑难案件,由承办律师进行介绍,全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旨在利用群体智慧,攻克案件难点,找到案件突破口,促进案件的有效推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案件汇报与研讨结束后,由赵东东律师为大家分享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与司法解释的冲突与协调的相关内容。基于此,见素全员对刑法中“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李峰主任指出,行为和时间是“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时需要考量的两个最重要的因素。只有厘清相关行为的性质和该行为发生的时间,才能准确运用该原则,达到减轻刑罚甚至无罪的辩护效果。另外,陈婷婷律师也以“量刑中的十四个疑难问题”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大家对陈律师提出的这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探讨,对量刑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有利于我们辩护律师从法官的视角,深入挖掘罪轻辩护的辩点,提高罪轻辩护的理论素养。




 


最后,李峰主任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希望见素全员能够在法条学习和研究之外,加强对实务相关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技能和技巧,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