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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
来源:原创 | 作者:123 | 发布时间: 2020-12-04 | 307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汪先生,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都国际某集团公司的市场开发部办公室内,因其妻子周女士与被害人赵女士发生冲突,被赵女士殴打一事,汪先生与赵女士发生争执后,汪先生用手拿着一个装有饭盒的布袋子,朝赵女士的胸部等处殴打造成赵女士受伤后,经郑州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赵女士胸部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鉴定文书XXX号。

  遂经同行介绍,继而委托李峰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李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发详细经过并与嫌疑人及其妻子多次交流,发现关键细节,全面细致的阅卷,找出有利证据,

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还原客观情况,提炼有利情节,讲好辩方故事。根据周女士的证言、赵女士的笔录、找专业人员制作三维视图,并结合医学专家的咨询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辩方无罪意见。

为了增加律师意见书的说服力, 除了提供上述证据材料外,并通过大数据检索提供了三份类似的无罪判决书,成功说服了承办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实现了当事人无罪释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