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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吗?郑州刑事律师哪个好?
来源: | 作者:pmo2e0fc6 | 发布时间: 2019-11-07 | 16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夫妻同甘共苦可理解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及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如果只有共同财产需要分配,这还好办。但如果夫妻存在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就会让人很头疼了。郑州刑事律师哪个好?接下来小编将分享一些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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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前:


  原则上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为例外)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原则有两点: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例外有三点


  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2、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3、另一方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且第三人(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另外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关系需要经营,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同债务,不同的情况都有不同的处分和分配方式。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严谨,也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郑州刑事律师哪个好?希望小编分享的以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