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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前后郑州刑事律师费用小编介绍的这些事千万别做!(一)
来源: | 作者:pmo2e0fc6 | 发布时间: 2018-11-27 | 20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房价持续上涨,现在很多人为了买房,首先都会选择贷款,这种房贷的确能帮助人们买下房子,但是之后就需要每月准时还房贷了。很多人对房贷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使用房贷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些错误的做法。现在郑州刑事律师费用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几种买房贷款前后千万不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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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要提前还款


  许多人在贷款后心里总是紧巴巴的,觉得如果房贷规定时间内没还清会怎么怎么样,所以这部分人总想着,还有钱,那就早点还清早点好吧。其实银行贷款和我们平时借别人钱可不一样。贷款未满一年就提前还贷时往往需要交纳一大笔违约金。没错,提前还款也算是违约的,所以在贷款一年后再还贷款,同时你还贷的金额要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哦。


  2、有权要求拥有一份借款合同或是还款收据


  有人反应称,自己只是当面和银行签了合同,房贷没有下来,手上也没有合同导致还款没有依据,或是还款后没有还款凭证。其实许多地方合同都是一式三份的,银行一份、开发商一份、借款人一份,自己那一份如果不在自己手里,有权向银行索要,是要的回来的,毕竟有了这个证明才觉得安心嘛。


  3、未获批申贷前不要使用公积金


  现在许多工作单位都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这对于今后买房是很重要的,许多人觉得自己要买房了,钱也不需要太多,所以有时候会提前把公积金用来其他地方,这很容易导致公积金余额不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的。如果用了很可能贷不了多少款,所以不要提前使用公积金。


  以上就是郑州刑事律师费用小编分享的一些买房贷款前后不可做的事情,提醒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