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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知名刑事律师带你了解偷税与漏税的异同
来源: | 作者:pmo2e0fc6 | 发布时间: 2019-10-17 | 18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大家应该都知道,偷税、漏税是两种非法的活动,不管作为自然人还是作为法人,只要有偷税或漏税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此外,他们将被要求支付偷税或漏税的金额。如果犯罪行为极为严重,还可能违反刑法并被判刑。今天河南知名刑事律师将带大家了解偷税与漏税的异同。

河南知名刑事律师


  偷税罪与漏税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有相同之处,都是造成了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即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大,为了达到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目的,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而漏税是一种主观过失,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其主观恶性小,所以不能以犯罪论。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薄、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后果。


  相信大家看过河南知名刑事律师的上述分析之后,应该对偷税和漏税的异同有所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