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申请信用卡变得十分容易,信用卡消费也成为一种主流的消费模式,但是如果使用信用卡消费后,长期不还的话,是会造成恶劣的影响的,对持卡人来说更有不好的影响。在这里,郑州刑事律师费用分析师就为大家分析信用卡长期不还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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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不还款的视为恶意透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了详细的解释和划分。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相信通过郑州刑事律师费用分析师对信用卡长期不还的后果的分析,大家应该认识到其严重性了。